關于迅速清理超期未結勞動爭議案件的通知
粵勞仲〔2004〕1號
各市、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近幾年,我省各級勞動仲裁機構克服人少案多困難,改革辦案方式,提高辦案效率,合法、公正、及時審結處理了大量勞動爭議案件,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部份地區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審結案件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有個別案件甚至久拖不辦、久拖不決,直接影響了勞動仲裁的形象。為切實解決超期限審結勞動爭議案件問題,進一步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規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程序,維護勞動仲裁權威,保障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通知:
勞動仲裁工作與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做好勞動仲裁工作,依法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保障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實現仲裁權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有力措施。各級勞動仲裁機構領導和勞動仲裁工作人員必須提高認識,強化觀念,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期限內審結案件的重要性,把實現期限內審結勞動爭議案件作為政治任務來完成。要深刻認識超期限審結案件其實質是不依法辦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是對勞動仲裁權威和形象的損害。因此,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遵循解決勞動爭議的“合法、公正、及時”原則,做到合法審理、公正裁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切實保障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實體權益和程序權益。
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期限是法定期限。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嚴格執行《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保證勞動爭議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審結。各地在3月31日前,對已立案受理的案件要進行一次徹底、全面的清查,對未超期限的案件,要抓緊開庭,保證在期限內審結;對已超期限的案件,要認真分析超期未結案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案。對具有法定情形確需延期審理的,各級勞動仲裁機構應當嚴格審批把關。全省各級勞動仲裁機構工作人員特別是案件高發多發地區勞動仲裁機構的工作人員,要發揚吃苦耐勞、不怕困難的精神,把徹底清除積案的工作抓實做好。
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以這次清理超期未結案件工作為契機,實現期限內審結案件正常化。各級勞動仲裁機構領導要把期限內審結案件作為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合理安排人員,充分調動辦案人員積極性,提高辦案效率,把期限內審結案件作為對仲裁員的考核指標,要指定專人負責超期未結案件的督查督辦,保證所有立案受理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審結。
全省將在第二季度開展對部分地區重點是案件高發多發地區超期未結案件的專項檢查工作,對這次清理超期未結案件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向全省通報。
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組織力量開展清理超期未結案件工作。各縣(市、區)的清理結果請于3月31日前報各地級以上市勞動仲裁機構,各地級以上市將情況匯總后請于4月5日前將清理超期未結案件統計數報省仲裁辦。
聯系(傳真)電話:020-83398265、8337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