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的復函
人社廳函〔2020〕135號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提請明確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的函》(滬人社?!?span lang="EN-US">2020〕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明確, 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其中,10月1日國慶節與中秋節重疊。
關于2020年10月1日至8日期間加班工資支付問題,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9月18日